301 Moved Permanently
一、實習人員申請轉所:
(一)辦理條件:
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實習人員可以申請調轉實習律師事務所,并延續實習期:
a實習期間,律師事務所受到停業整頓以上行政處罰的;
b律師事務所停業、合并、注銷或被司法行政機關撤銷的;
c所在律所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習指導律師的;
d所在律所受到停業整頓行政處罰,處罰期未滿或者期滿后未逾三年的;
e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實習人員實習的行業懲戒,懲戒期限未滿的。
除以上情況,實習人員一般在實習期間內不得轉所,若在實習期間轉所的人員,需注銷其原有實習人員資格并重新辦理實習人員申請手續。(情況參照實習人員申請注銷所需材料要求)
*實習人員的調轉實習只能在本市進行。
(二)應提交的書面材料:
a《上海市律師協會實習人員轉所實習申請表》(點擊下載)一式兩份;
b與擬轉入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實習協議原件一份;
c與擬轉入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;
d實習人員社保轉入擬實習律所的“人員轉入核定表”復印件;
f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》原件。
二、實習人員申請變更指導律師:
(一)辦理條件:
指導律師出現以下情況的,實習人員可以申請更換指導律師:
a.指導律師死亡的;
b.指導律師轉出該所的;
c.指導律師因病住院,無法指導實習人員實習的;
d.指導律師受到司法行政機關處罰的;
e.指導律師受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;
f.雙方書面協商同意變更指導律師的;
g.其他原因致使指導律師無法行使職責的;
*變更指導律師必須是同一家律師事務所并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律師
(二)應提交的書面材料:
a、《變更指導律師申請表》(點擊可下載)一式兩份;(一份留所里存檔,一份交至律協會員部)
b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,具體包括:
1.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變更事由證明;
2.實習人員實習證復印件一份
3.新指導律師執業證復印件(含:執業證號頁+照片頁+年檢注冊頁)。
三、實習人員申請注銷:
實習人員申請注銷實習資格,應當向上海市律師協會遞交實習人員注銷登記表(注銷申請表),同時將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》一并交回。
四、其他情況:
如果實習人員所在律師事務所更名(包括合并):
實習人員所在律師事務所更名(包括合并),實習人員不愿離開該所中斷實習的,應當及時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轉所繼續實習的申請。應當遞交如下材料:
1.上海市司法局出具的“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同意XX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的批復”復印件;
2.該實習人員的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》原件;
3.更名申請一份,事務所蓋章
3.以上材料齊備,將在申請人員原有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》上進行名稱變更,原有實習期不變。
*“更名申請”,只須寫明更名理由即可。
[版權聲明] 滬ICP備17030485號-1
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
技術服務: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
技術電話:400-052-9602(9:00-11:30,13:30-17:30)
郵箱 :support@homolo.com
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?2000-2017